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主任会议
9月2日上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长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勇、王健、任军、韩惠民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情况,听取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并对9月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决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9月下旬召开,会议建议议题是: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工业强区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区监察委员会关于专项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王长军指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要按照年度监督计划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监督活动,认真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形成针对性审议意见,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更好地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
王长军强调,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要切实抓好重点督办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承办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办出人民满意成效,以点代面提升办理质量。要以四级代表“四进四助”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加大办理成效宣传力度,激发承办单位积极性,努力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