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

作者:李洪波 来源:区人大 关注: 时间:2021-01-25 11:03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济南市章丘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建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下,主动顺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着力打造“忠诚”“能动”“品质”“公信”四大检察品牌,引领整体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来我院调研时,对我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做实擦亮“忠诚检察”品牌

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最高原则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机关忠诚本色。

坚持政治统领,在对标对表中锤炼忠诚品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一年来,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等请示汇报工作9件次,主要领导作出批示7件次,切实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重要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挂帅的专班,在重大案件专案组或重大专项活动中设立临时党支部,使党的领导在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无盲区。

坚持党建引领,在固本强基中擦亮模范品牌。紧紧围绕锻造政治红心、坚定履职恒心、践行服务初心,改造升级3个支部党员活动室,打造优质生动教育基地,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示范型党支部。扎实开展党性教育,以庆祝建党99周年等重大政治性节日为契机,组织干警上党课、集体过政治生日,观看《周恩来回延安》等革命电影,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坚持常态化、规范化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组织党员干警开展社区防疫执勤、人口普查、送法进社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员干警活力和精气神不断提振,我院第二党支部被区委授予“攻坚克难先进党组织”光荣称号。

坚守思想阵地,在依法履职中体现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先后召开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4次,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组建由30名青年干警组成的网络舆情引导专门队伍,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围绕舆情热点开展网络评论,助力营造正能量的网络舆论环境,抓牢意识形态话语权。对标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理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理念一新天地宽,凝聚共识促发展”大讨论,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错误观念,鲜明提出“胸怀全局、融合共赢、坚守法治、正确履职、精准施策”的落实思路,进一步激发全院干警忠诚担当、守护正义、奋勇争先的信心和决心,我院第一检察部连续5年荣获平安济南建设先进集体,刘芳芳同志被评为济南市“巾帼建功检察榜样”。

    二、围绕中心顾大局,持续做实擦亮“能动检察”品牌

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干检察”,主动、自觉地将检察工作与大局紧密结合,确保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服务“六稳”“六保”,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平等保护、宽容谦抑的司法理念,制定《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15条检察服务举措,为营创更高水平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审慎办好涉企案件,准确界定法律政策界限,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平等保护”、最高检“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办案要求,对6家企业、15名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作不捕、不诉处理或提出缓刑量刑建议。疫情防控期间,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治保障。深入开展“万警进万企”行动,用好“检察护航APP”平台,由我院牵头的行动小组深入200多家民营企业问需、问计、问效,解决企业各类诉求21件。办理的涉及三家实体企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我院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企业无法经营的风险,确保检察服务更加有温度、接地气。

提升办案标准,护航社会大局稳定。推行繁简分流机制,组建“简案快办”专门办案组,推广“刑拘直诉”办案模式,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危险驾驶罪平均审查起诉期限缩短为1.3天。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以“能用尽用”为原则,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有效减少上诉,减轻群众诉累,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58件731人,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7.98%,在全省检察系统处于领先地位。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0件88人,批准逮捕61件7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99件933人,提起公诉575件818人,判决662件877人。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批准逮捕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5件8人,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扫黑除恶“攻坚年”和“六清行动”工作要求,三年战役累计批捕黑恶犯罪82人,提起公诉87人,妥善办理了刘惠明等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曹江浩等25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侯晓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敏感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多名犯罪首要分子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震慑。全面落实“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将司法办案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发出检察建议19份,助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24件,引导“打财断血”6000万元,高质高效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检阅之年工作任务。

创新工作举措,护航人民美好生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检察工作的温度惠及万家。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依法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9件22人,与公安、法院会签为被害人挽损机制意见,帮助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坚持不懈抓实“一号检察建议”,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侦诉监防助”一体化办案模式,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8件3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9件17人,提供法律援助21人。成立“泉水叮咚”未检工作室,打造未检法治体验中心,拍摄《不让小树染风霜》公益MV,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主题法治教育活动5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构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模式,避免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全面落实落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司法救助在彰显司法关怀、修复社会关系方面重要作用,为因案致贫的15户家庭提供救助金15万元。扎实做好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等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落实检察长接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制度,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刑事和解工作室,推进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融合对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连续10年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

三、精修主业谋发展,持续做实擦亮“品质检察”品牌

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力求把业务建设做到极致,以“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理念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新法律监督新格局。

刑事检察纵深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17人,监督撤案11件,追捕追诉45人,提出提请刑事抗诉5件;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59件。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建立检察官办公室,将监督端口前移,有效加强公、检两家办案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办案质效。针对监管秩序和社区矫正活动,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38件、监外执行违法15件,对536名矫正对象活动轨迹进行摸排,针对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等现象。

民事检察持续做强。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精准发力,优化监督格局,加大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力度,办理民事申诉案件8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提请抗诉1件,法院再审改判2件,发出检察建议51件,被建议单位全部采纳。积极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监督专项活动,建立“民事+刑检”案件同步审查制度,依法办理侯晓系列“套路贷”案等10起虚假诉讼案件。深入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公告送达违法监督两个专项活动,办理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7件。

行政检察聚力突破。扎实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全面摸排线索,系统梳理行政审判程序和行政执行案件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形,快速切入监督,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案件15件,办理行政诉讼程序违法案件5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认真梳理涉及国土资源保护领域裁执分离案件卷宗46册,排查出问题线索42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依法履职。作为全省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去年年底,章丘区检察院驻省戒毒监测治疗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为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制度作出有益探索。

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推进。注重多维发力,拓展案件线索渠道,建立健全内外部协作机制,对外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对内与刑事、控申等部门在案件线索和案件协查方面强化协作,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0件,立案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4件,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3件(2019年起诉2件),全部支持本院的诉讼请求,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恢复省级重点公益林23.28公顷,恢复山体3.5万平方米,挽回损失94万余元。不断优化公益诉讼工作外部环境,争取各界支持,在办案过程中建立起检察建议同步报送政府的“一案一抄送”制度,有效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刚性。

四、苦练内功重自强,持续做实擦亮“公信检察”品牌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

突出人才兴检,提升工作竞争力。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组建检察理论研究小组,围绕工作热点问题开展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不断夯实基层检察工作理论根基,3项理论研究成果获上级转发。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挖掘、培养优秀年轻后备人才,提升队伍活力和竞争力。2020年以来,有6名干警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其中我院魏璐同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受到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市检察院宋文娟检察长接见。

坚持从严治检,提升队伍凝聚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抓牢抓实关键少数,确保压力到底到边。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次,班子成员带头办案95件,起到了良好的标杆示范作用。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推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干警廉洁办案公开承诺等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让检察办案在阳光下进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领导带头、全员坚持每月填报记录,2020年以来,全院干警主动填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23件次,有效架起防止干预司法高压线,坚决防范检察权受金钱、人情、关系的干扰。

创新机制强检,提升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采取周通报、月分析、办案业务与年度考核及绩效分配挂钩等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效。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在刑事申诉、拟不起诉等案件中充分运用公开听证方式,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以公开赢取公信。举行公开听证会13场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监督新产品。注重提升接受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接待律师查询、阅卷236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98条,公开法律文书60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2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多篇稿件在《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济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表,“两微一端”共发表宣传稿件800余篇,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系活动,以检察开放日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商联及社会各界群众200余人先后走进检察、监督检察。走心用心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满意率百分之百。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章丘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充分协调,公益诉讼视野不够宽、行政检察相对比较薄弱;检察队伍素质与人民群众新期待,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专家型、高精尖人才相对短缺;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要求、新形势,对司法办案关键岗位和环节的内部监督上需进一步强化举措、创新方式。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落实政治责任上有新作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不渝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提升政治站位。

二是围绕服务大局,在落实检察担当上有新举措。紧扣我区“1266”工作思路和“4+4”重点工作任务,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长治,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围绕落实“六稳”“六保”,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三是坚持求极致办案,在落实法律监督职责上有新成效拓展行政检察监督手段,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稳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拓展办案领域,加大办案力度,以“求极致”的精神提升法律监督的品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抓牢教育管理,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风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开展作风集中整顿激励担当作为行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大力培养年轻检察人员,打造一流业务团队。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21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抓住机遇,奋勇前进,不断开辟检察事业发展新境界,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东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名词解释:

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是指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目前,我院已与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合作在其执法办案中心建立了一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现已投入使用。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与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